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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准备好改变你对经济学的看法了吗?
纵观理查德·塞勒的职业生涯,我们发现他的研究始终围绕着一个激进的观点开展: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即拥有可预测行为且容易犯错的个体。在本书中,塞勒讲述了他将经济学从高高在上的“象牙塔”中带回现实的艰难之旅,其中的故事引人入胜,并且不乏诙谐幽默,彻底改变了我们对经济学、对自己以及对整个世界的看法。
传统经济学的假设前提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理性的经济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购买闹钟、转售篮球门票,还是申请抵押贷款,我们都会存在某种偏见,所做出的决定与经济学家假设的标准理性模型相去甚远。换句话说,我们的行为并不理性,甚至在传统经济学家看来是“错误”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错误”的行为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而关于人类行为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出了更好的决定,也促使政府制定出更有效的政策本书点缀着塞勒与传统经济学思想激烈交锋的有趣故事,以独一无二的方式探索了人类深层次的弱点。当经济学遇到心理学,碰撞出的火花将对个人、管理者和决策者产生深远和富有启发性的影响。
作者简介
理查德·塞勒(RichardH.Thaler)
生于年,年毕业于罗切斯特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目前在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执教,任金融和行为科学教授及行为决策研究中心主任;此外,他还在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主持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工作。
塞勒教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心理学、行为经济学等交叉学科。他被公认为行为经济学和金融学领域的先驱。年,理查德塞勒当选美国经济学学会主席。年,因对“行为经济学”的贡献,理查德塞勒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主要作品有:《赢家的诅咒》《“错误”的行为》《助推》等。
书籍摘录
非理性行为清单
买卖价格的差异让我的头脑运转起来,人们还有什么行为是与经济学家的理性选择模型相矛盾的呢?当我集中精力思考时,很多事例都呈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在办公室的黑板上将其一一列出。这里仅列举我朋友的一些行为:
我和杰弗里买了两张职业篮球比赛的门票,比赛在布法罗举行,从我们所在的罗切斯特开车到布法罗一般需要一个半小时。不幸的是,比赛那天正赶上暴风雪,我认为不去看比赛比较好,但杰弗里说,既然我们买了这么贵的票,就应该冒着风雪驱车前往。
斯坦利每个周末都要修剪草坪,这让他染上了严重的枯草热。我问他为什么不雇一个小孩帮他修剪草坪,斯坦利说他不想支付那10美元。我问他:“如果给你20美元,你会给邻居修剪草坪吗?”而斯坦利的回答是“不,当然不可能”。
林内亚要买一台闹钟收音机,她找到了一款自己喜欢的,并且经过比价发现价钱很合理—45美元。当她正准备付款的时候,店员告诉她离这10分钟车程的地方开了另一家分店,正在搞开业酬宾,这款收音机仅售35美元。她会驱车前往另一家分店购买吗?在另外一次购物经历中,林内亚准备买一台电视机,价钱也很合理:美元。店员告诉她在离这10分钟车程的另外一家店里,同一款电视机的售价为美元。同样的问题,却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李先生的妻子给他买了一件很贵的羊绒衫当作圣诞礼物。他之前在店里看到过这件羊绒衫,但觉得它的价钱太高,买下来的话实在太奢侈了。但是当妻子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却很高兴。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将所有的钱都放到一起,两人都没有其他的资金来源。
我有一些朋友来我家吃饭,我们边喝东西边等烤箱烤熟食物。我端出一大碗腰果让大家先垫垫肚子。5分钟之内,大家就吃了大半碗,再吃下去的话就会影响我们吃饭时的食欲。于是,我拿走了那碗腰果,藏在厨房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我这样做。
上述每个例子中的行为都与经济学理论不符。杰弗里违背了经济学家“忽略沉没成本”的原则,沉没成本就是已经花出去的钱,我们买门票花的钱不应该影响我们是否去观看比赛的决定;斯坦利违背了买价和卖价应该相等的规则;如果林内亚愿意花10分钟为一件小商品节省10美元,而不会为一件大商品这样做,那么她对时间的珍惜程度就是不一致的;如果是妻子做的决定,即使羊绒衫没有便宜一分钱,李先生也可以接受用夫妻共同财产买一件昂贵的羊绒衫;拿走腰果,朋友就没有多吃的选择了,可是对经济人而言,选择越多越好。
我盯着我列举的例子看了好一会儿,并不断加上新的例子,但我并不知道对这些例子我能做些什么。以“人们做的蠢事”为题写一篇学术论文,实在不能令人满意。后来,我决定暂时把这件事放下。年夏天,我和舍温去加州蒙特雷附近的一个地方参加一次会议,探讨生命的价值。对我来说,这次会议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有两位心理学家出席,他们是巴鲁赫·菲施霍夫(BaruchFischhoff)和保罗·斯洛维奇(PaulSlovic),都在决策研究方面有所建树。见到他们,我仿佛发现了新物种,因为我尚未在学术圈见过拥有像他们这样背景的人。
会议结束后,我开车送巴鲁赫去机场。路上,巴鲁赫告诉我,他在以色列希伯来大学拿到了心理学博士学位。他导师的名字我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阿莫斯·特沃斯基和丹尼尔·卡尼曼。巴鲁赫和我讲起他的论文,是有关“后见之明的偏见”(hindsightbias)[10]的,现在这篇论文在学术界的知名度很高。该论文的结论是,事情发生过后我们会认为自己早就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当竞选前几乎无人知晓的非裔美籍议员巴拉克·奥巴马打败众人都看好的希拉里·克林顿,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后,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早就知道结果会是这样。但是,其实他们原本并不知道。
我觉得“后见之明的偏见”这个概念很有意思,对管理领域来说绝对非常重要。公司首席执行官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在项目有风险但预期收益足够高时,如何让手下的管理者相信他们应该做这些项目。管理者会担心,如果项目进展十分不顺利,不管当时的决定是好是坏,主持项目的那个经理都将受到批评,他们的担心是有充分理由的。后见之明的偏见极大地加剧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首席执行官会误以为不管项目失败的原因何在,都应该能提前预测到。另外,因为后见之明的偏见的存在,首席执行官认为自己早就知道这个项目风险很高。事实上,我们总会看到别人的偏见,却无视自己的偏见,这会导致后见之明的偏见害处更大。
巴鲁赫认为,我可能会喜欢阅读他导师的著作。第二天,我刚回到罗切斯特大学的办公室,就起身去了图书馆。此前我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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