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隆庆元年(年),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盖东洋若吕宋、苏禄诸国,西洋若交趾、占城、暹罗诸国……而特严禁贩倭奴者,比于通番接济之例”。这一请求得到明政府的允准。此次开放海禁,并非敞开大门,毫无限制。商人若要下海贸易必须申请引票,而且在船只数目、贸易地点等方面,也都有严格的规定。最明显的是对日本的态度。严禁对日本贸易是一条最大的错误,大大妨碍了生丝、瓷器、中药材的出口。
万历时,明朝的湖丝多由闽浙商人与西洋番舶贩运至吕宋。日本人不能与中国直接贸易,只好转向吕宋采买,但价钱昂贵。大约在这时,葡萄牙人利用日本不能与中国直接贸易的机会,他们每年在贩卖中国丝绢于日本这宗生意上,就可获利达万两。这次开放海禁,虽具有不彻底性,但它毕竟是打破了自明初以来的海禁政策,使我国的海外贸易得到比较正常的发展,又使私人海上贸易活动,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海禁开放后,沿海贸易非常活跃。这时沿海的贸易港主要是福建的月港与广东的澳门。葡萄牙商人独据澳门,开辟澳门—果阿—里斯本与澳门—长崎两条航路,转贩中国商品。从澳门运往果阿的商品主要以生丝、丝织品为大宗。仅万历八年至十八年,每年输往果阿的生丝达余担,约值银24万两。向长崎贩运的中国商品,其贸易额更为惊人。日本是个产银国。早在足利幕府末期,在石田、但马、佐渡、甲斐、伊豆等地场开采银矿、开采白银的技术也较高,用吹溶的方法使银与矿渣分离,称“银山银吹”。至万历年间,石见、佐渡、秋田三地矿山产银甚多。因之白银已成为日本的主要硬通货。
当时日本国内急需中国各种货物,而且价钱非常昂贵。如丝,“每百斤值银五、六百两”。丝绵,“每百斤价银至二百两”。红线“每一斤价银七十两”。“水银“每百斤卖银三百两”。针“每一针价银七分”。铁锅“每一锅价银一两”。川穹“一百斤价银六、七十两”。中国古钱,每文价银4两。由此可知,日本主要用银来买中国货。
当时日本的白银不仅由到长崎的中国海商运回中国,也有通过萄葡牙商人间接流入中国的。葡萄牙商人将日本银运到澳门,购买中国丝绸等货,再转运至日本。故日本流向澳门的白银也大半输入中国。矢野指出:“他们(葡萄牙人)每年在贩买中国绢于日本这宗生意上获得的银,年额达二百二十五万两,以充作他们购买中国货往欧洲的资本”。
“据估计,万历十三至十九年(年一年)间,葡萄牙人每年运往日本的中国商品约值六十至一百万克鲁沙多。万历末年,有时每年高达三百万克鲁沙多(葡萄牙银元,每一克鲁沙多约合白银一两)”。同时,有许多中国商人留居日本,分布于筑前、博前、长崎诸港。据天启五年,明政府兵部题陈:“闻闽越三吴之人,住于楼岛者,不知几千百家,与倭婚媾长子孙,名日唐市。此数千百家之宗族姻识,潜与之通者,迹姓名,实繁有徒,不可按核。其往来之船,名曰唐船,大都载汉物以市于倭”。这些现象都可以反映出中日两国间贸易的频繁和商业的发达。
另一个更重要的贸易港是福建的月港。嘉靖四十四年(年)西班牙占领菲律宾后,开辟了月港—马尼拉—墨西哥阿卞普鲁可之间的横越太平洋航路。通过这条航路,美洲的白银大量运到吕宋,再流入中国。当时南美洲是世界上著名的产银地。西班牙人于15,16世纪抵达那里后,大规模开采。其中仅秘鲁南部的波多西(Potosi今属玻利维亚)银矿,据西方历史家的记载,自天启四年至崇祯七年(年一年)该矿每年平均产银5,,西元。自嘉靖二十四年(年)发现后,至乾隆五十四年(年),该矿所产白银,共值,,镑。17世纪末叶,墨西哥银矿的开采,成为全世界产银最多的地方。
西班牙人每年从南美洲运出大批银元到吕宋购买中国商品,使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在《菲岛史料汇编》中也可以找到大量有关白银流入中国的记载。如万历十四年(年)一位西班牙官员给国王腓力伯二世的信中说:“许多白银和银币都运到那里(马尼拉)去交换中国货物,这些银子虽然若干乃留在菲岛,但其余全部都为中国大陆运货到那里出售的华商运走。”万历二十五年(年),菲律宾总督在给腓力伯二世的信中说:“所有的银币都流到中国去,一年又一年的留在那里,而且事实上长期留在那里。”
万历二十六年(年),马尼拉大主教在给腓力伯的信中也说:“每年由新西班牙(美洲)运来的百万西元的银币,都违反陛下的命令,全部转入中国异教徒之手。”据估算,万历十四年(年)以前每年约输人30万比索,是年达50万比索;万历二十六年(年)前后每年增至80至万比索;万历三十年(年)前后每年骤增至万比索;万历三十二年(年)更达到万比索以上。另外,葡萄牙人每年从欧洲和印度运往澳门的白银,也有20至万比索。。日本生产的白银,每年约有五、六十万两至余万两,经葡萄牙人运往澳门而流入中国。。据梁方仲估计,自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年一年)的72年间,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诸国由于贸易而输入中国的银元,至少在1亿元以上。
白银的大量流入,对我国社会经济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首先,它促进了明朝赋役制度的改革。明朝赋役货币化的倾向,早在宣德已出现,一直拖延到嘉靖后期,才进人赋役货币化的大发展时期。但全国性的完成工作还是在万历年间进行的。万历九年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每年赋税的总征银量达万两以上。其次,白银成为全国性的流通货币。明朝建国,朱元璋为保证宝钞的流通,禁止使用白银。永乐以后政府屡次下诏严禁银的使用。直到英宗时,才有“弛用银之禁”。虽然明政府允许民间用银,但由于我国白银产量不足,无法满足货币流通方面的大量需要。
从洪武二十三年到正德十五年(年一年)的年当中,全国征收银课总额为两,按明朝每年的银课约等于当年银产量的30%。由此推算,明朝正德以前全国每年产银量在30万两上下。这个数字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明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需要大量的银,所以当时发生“银荒”。于是在嘉靖年间,政府竭力开采银矿。万历年间更为了克服财政危机,甚至派出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搜刮银两,共进银也不过五、六百万两。结果是天下骚动,得不偿失。正当国内缺银之时,国外白银大量流入中国,适时地解救了中国的银荒,使白银真正成为主要货币。这在中国货币史上是个划时代的变化。
白银在推动我国的商业发展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时海商从吕宋运回墨西哥银元,马上流通到东南沿海市场上。在福建“钱用银铸造,字用番文,九六成色,漳人今多用之”。洋银至广州,“揽头者就舶取之,分散于百工之肆,百工各为服食器物,偿其值。承平时,商贾所得银皆以易货。度梅岭者,不以银捆载而北也,故东粤之银出梅岭十而三四”。在苏州,“富商大贾数千里笨万金而来,摩肩连袂”。在松江、太仓等棉布产地,“闽广人贩其归乡者,每秋航海来贾于市,无虑数十万金”,“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货而来者,白银动以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万计”。内地商人也腰缠万金来广东采购铁货。霍与瑕曾说:“两广铁货所都七省需焉,每岁浙、直、湖、湘客人,腰缠过梅岭者数十万,皆置铁货而北”。
隆庆时期实行海禁开放政策,对中国商人参加国际贸易无疑是一次机遇。于是海商大规模出海贸易,以中国的生丝、瓷器、丝织品、药材、铁器等货物,换回了大量的白银,不但解决了当时的“银荒”进而又促进了国内商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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