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办法》于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定于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的《领事认证办法》,在博中国公民、企业来我馆办理中、博文书及证件的认证与以往相比在程序上有一定变化,如涉及文书认证的部门增多,所需时间较之前有所增加等。请大家务必对此早有心理准备。同时提醒申请人提前足够时间办理文书认证,避免延误文书的及时使用。现将我馆办理领事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茨瓦纳有关机构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学历证、死亡证明、驾驶证、原产地证、商业发票等各类证书或文书需要拿到中国国内使用的,须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程序如下:首先到博茨瓦纳公证机构对文书进行公证,再到博茨瓦纳外交与国际合作部进行认证,最后到驻博茨瓦纳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二、中国国内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学历证、死亡证明、驾驶证、职业资格证、工程师证、原产地证、商业发票等各类证书或文书需送往博茨瓦纳使用的,须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程序如下:首先须将上述证件或文书在国内公证机构公证,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最后到驻博茨瓦纳使馆进行认证。
三、博茨瓦纳无专门公证机构,但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有公证职能,可到当地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文书公证。公证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要求公证机构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者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四、博茨瓦纳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常秘办公室受理领事认证申请。地点:博外交部大楼房间,、。
五、驻博使馆受理领事认证所需材料:
如实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使馆认证前,文书须经博茨瓦纳公证机构公证和博茨瓦纳外交部认证);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和居留证复印件;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六、驻博使馆领事认证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正常办理:五个工作日;加急办理:三个工作日(申请加急者须有正当理由);民事类每份普拉,商事类每份普拉。加急费普拉。
驻博茨瓦纳使馆
年2月29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haboluoneia.com/hblnjt/4826.html